要申请保险代位追偿,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1. 面签的《“代位求偿”案件索赔申请书》,如果是单位申请,还需要加盖公章。
2. 身份证明材料,包括身份证、行驶证和驾驶人的复印件。同时,尽量争取获得责任对方的有效身份证明、行驶证、驾驶证和保险单复印件。如果无法获得对方的材料,至少提供对方的姓名、车牌号、联系方式、承保公司等信息(扫描件、复印件、拍照件均可)。
3. 事故证明材料,包括交通事故认定书、调解书(或简易事故处理书,交通事故自行协商处理协议书,或法院、仲裁机构的裁决书、调解书、判决书)。非交通事故的相关证明也需要提供。
4. 损失情况证明材料,包括查勘报告、现场照片及损失项目照片、损失情况确认书;车辆修理费发票原件及维修工料明细单原件。
5. 被保险人需要亲自填写并签署《机动车辆索赔权转让书》(如被保险人是单位,需盖单位公章)和其所知道的有关情况说明。
哪些情况下不能使用代位赔偿?
1. 无第三者的事故:单方事故(如撞墙、撞树、蹭石墩子等)不适用于代位赔偿。
2. 非保险赔偿范围:如轮胎破损、轮圈划伤、后视镜伤痕以及车内物品遗失等可能不属于保险理赔范围内的物品损伤,无论是不是有第三者都不适用代位赔偿。
申请代位追偿是否算出险?
代位赔偿只适用于双车事故,如果对方全责,不会影响第二年的保险折扣金额,但如果自己也有责任,就算出险一次。
保险公司行使代位追偿权需要满足三个条件,以确保保险活动的公平合理,维护双方权益。具体条件包括: 首先,保险人对第三者有损失赔偿请求权,即事故由第三者造成且其依法担责,被保险人有索赔权。其次,保险标的损失在保险责任范围内,且保险人已向被保险人
代位追偿车损是指当被保险人的车辆因第三方的过错受损后,被保险人可以从自己的保险公司获得赔付,并且保险公司可以代被保险人向第三方追讨赔偿。这个过程通常包括几个步骤: 首先,被保险人需要向保险公司报案并提交相关的材料,如事故证明、定损报告等。保
保险事故代位追偿是指保险人在向被保险人赔偿损失后,取得在其赔付金额范围内要求被保险人转让其对造成损失的第三人追偿的权利。具体操作如下: 首先,保险人需要支付保险金给被保险人,前提是保险标的损失是由第三人的行为所致,且被保险人对第三人有赔偿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