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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买卖的手续是什么

买二手房需要经历以下手续:首先是查询房源并发布房源。接着,实地看房时卖方需要出示房屋产权证、土地证、产权人身份证等相关证件。签订《买卖合同》和《二手房买卖契约》,卖方需要带房屋产权证、土地证身份证明等,买方需要带定金和身份证明等。然后是办理贷款手续,买方需要准备贷款资料,卖方需要提供房产证明买方资料、身份证件原件等。交易过户时需要产权过户时间为一周,买卖双方需亲自前往房产局办理,携带相关证件原件,若需委托办理,需出具公正委托书。过户同时买方需向卖方支付房屋首付款,买卖双方需缴纳相应税费,卖方需提供原购房发票。最后是办理土地证过户,买方可单独办理,需准备新产权证、旧土地证、二手房买卖契约、买方身份证原件。银行会将贷款放款到卖方账户,同时户口迁出、房屋交验,费用结清,水、电、煤气、物管费、有线电视、电话等过户,钥匙交接,签署《物业交接确认书》,支付房屋尾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第二百一十条规定,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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