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安拘留可以延期多少天去执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被处罚人不服行政拘留处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可以向公安机关提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申请。被处罚人或其近亲属可以提供符合规定的担保人,或者按每日行政拘留二百元的标准交纳保证金,以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处罚决定。需要注意的是,暂缓执行的前提是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等到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有结果后,才可以决定行政拘留是否执行。行政复议的期限为六十日,行政复议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行政诉讼一审的审理期限为三个月,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作出第一审判决。
因此,对于行政拘留的处罚,可以申请暂缓执行,但需要先进行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如果被处罚人或其近亲属提供符合规定的担保人,或者按每日行政拘留二百元的标准交纳保证金,可以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处罚决定。需要注意的是,暂缓执行的前提是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等到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有结果后,才可以决定行政拘留是否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