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不幸被狗咬伤,而狗主人又不愿进行赔偿,以下是可能的解决方法:首先,可以向当地的调解机构如村委会、居委会或乡(镇)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双方达成一致后,需拟定调解协议书。若对方事后反悔,不按照调解协议内容进行赔偿,可以直接携带调解协议书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赔偿。若调解无果,可以收集相关证据,整理资料后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起诉时需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法院在确认符合立案条件后,会出具立案通知书,并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给被告,被告需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关于狗咬人的民事责任后果主要有以下几点:一般情况下,由动物的饲养人或管理人承担饲养动物致人损害的侵权责任;若动物致人损害是因为受害人的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的,饲养人的责任可以减轻或免除;被遗弃或因管理不善逃逸的动物伤人,原饲养人需承担相应赔偿责任;若动物袭击人是由第三者的原因造成的,饲养者和第三者都需承担赔偿责任。如果饲养人饲养的是国家禁止饲养的烈性动物,如藏獒、德国牧羊犬、阿根廷杜高狗等,无论何种原因造成的损害,动物饲养人都需承担责任。
以上内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进行阐述。如需更具体的法律建议,请咨询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