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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强制执行对方没钱怎么办

当法院强制执行对方没钱时,有以下几种处理办法:

首先,法院可以向被执行人送达执行通知书,如果被执行人逾期不履行法院判决,法院可以依法查封、扣押、冻结、处分被执行人的财产;

如果被执行人的财产无法执行,法院可以采取限制高消费、加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执行措施,以促使被执行人自觉早日履行生效法律文书;

如果在法院采取了上述措施后,仍无法执行,法院可以裁定中止执行,等以后发现了被执行人或被执行人的财产后,可随时再恢复执行;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被执行人没有财产可供执行,被执行人不会因此而被拘留;强制执行后还不还钱的,如果被执行人有能力还钱但不还可以采取其他执行措施,包括录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高消费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如果出现下列情形之一,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人民法院认为应当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中止的情形消失后,恢复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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