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决的生效时间因实际情况而异,以下是具体情况的说明:首先,最高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裁定,无论其作为第一审人民法院还是第二审人民法院,都是终审判决、裁定。其次,对于一审判决书,不同类型的诉讼有不同的生效时间。民事一审判决书的上诉期为15天,因此一审判决书在上诉期结束后,即判决后的15天后生效。行政一审判决书在收到判决书15日内如不上诉,则自动生效。刑事一审判决书则在收到判决书10日内如不上诉,自动生效。对于二审判决,由于实行二审终审制度,二审判决即为最终判决,因此在送达时即刻生效。
当判决书生效后,如果一方不执行判决,另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在执行过程中会对被执行人的财产进行查封、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等操作,以清偿应赔偿的款项和利息。如果被执行人声称没有财产可执行,申请人可以提供证据来证明被执行人有隐蔽性财产。如果经查明确实没有可执行财产,法院将下达中止执行的裁定。但一旦发现被执行人有可执行财产,申请人可以立即申请恢复执行。在这种情况下,法院还可以视情况对被执行人实施司法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