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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章补办需要什么手续

2024-01-24 10:28 发布

公章丢失需要进行哪些手续?

如果您的公章丢失了,您需要按照以下流程进行补办:

  1. 在省市级报纸刊登遗失声明
  2. 携带法人身份证、营业执照正副本、丢失公章说明、登报申明文件到派出所进行备案
  3. 派出所治安管理科审批通过后,核发公章的《刻章许可证》
  4. 前往指定的刻章点进行刻章

需要注意的是,法人需要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丢失地点所辖的派出所报案,领取报案证明。然后,在市级以上每日公开发行的报纸上做登报声明,声明公章作废。自登报起公示三天后,持整张挂失报纸、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需正反面复印)以及法定代表人拟写并签名的丢失公章说明材料到公安局治安科办理新刻印章备案。大概三天左右就能拿到新的印章了。

使用公章的规定:

1.任何单位公章的使用,必须严格遵守领导批准制度。即每次使用单位公章都必须由单位法定代表人批准同意,若单位法定代表人外出或因其他重要任务不能批准使用,也必须由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副职等合适人员批准使用。具体经管人员不得擅自使用单位公章办理任何事情。

2.单位公章若因管理不善,造成损坏、遗失或被盗,除按有关法律、制度追究责任人责任外,须尽快向上级及相关部门报告,一面采取相应措施挽救损失;一面尽快补办手续,尽快补刻启用新印章,以免贻误正常工作。

原先刻章需要法人提供身份证,带上公司营业执照,再到相关部门指定的刻章点完成刻章的流程。如今,企业只要在线上“一窗通”服务平台勾选或在线下相应服务窗口现场申请免费公章刻制服务,在领取材料时便可一并领取企业公章、法人章及财务章等基础印章。

依据《印章治安管理办法》,企业事业单位、民政部门登记的民间组织、村(居)民委员会和各协调机构及非常设机构需要刻制印章的,应当凭上级主管部门出具的刻制证明和单位成立的批准文本到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申请办理准刻手续。无上级主管部门的,应当凭登记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证明,到所在地县级以上公安机关申请办理准刻手续。办理准刻手续的经办人员,需持刻制单位的委托证明和本人身份证明;办理人名章准刻手续的,同时提供名章所刻人名的身份证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自接到申请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核发准刻手续的决定。对符合条件的,出具准刻证明;不符合条件的,书面通知申请单位并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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