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员工离职后,如果发现社保状态仍然显示在职,这通常意味着原单位尚未办理社保减退手续。此时,员工可以主动联系原单位,要求其尽快办理社保减退。若原单位不予配合,员工有权向人社局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以维护自身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必须出具相应的证明文件,并在15日内为离职员工办理档案和社保关系转移手续。同时,离职员工也有义务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
一旦离职,原公司便不再为员工缴纳社保费用。原单位会前往社保局办理社保减员手续,此时员工的社保将自动封停。如果员工离职后前往其他城市工作,需要将社保关系转移至新工作地。通常只需在原社保缴纳地开具“缴纳凭证”,并将其交至新单位即可,其余手续由新单位负责办理。若员工在同一城市更换工作,只需将个人社保号告知新单位,新单位即可为员工办理社保续交。
对于离职后暂时没有找到新工作的员工,如果希望继续缴纳社保,可以自行前往社保局办理个人缴纳手续。需要特别注意的是,离职后社保账户里的资金是无法提取的。只有在特定情况下,如出国定居、在职死亡或重复缴费等,才能申请提取社保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