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天津市区内,停车费用会根据停车时间和区域的不同而有所变化。具体来说,在日间时段(从早上7点到晚上9点),车辆停放在道路停车泊位或公共停车场需按小时计费:
而在夜间时段(从晚上9点到次日早上7点),则实行计次收费。对于一类区域的道路停车泊位,半小时的费用为4元;二类区域为3元;三类区域则为2元。地面公共停车场的收费标准与此类似,分别为3元、2元、1元。地下停车场的收费标准则为每半小时不超过3元,且受政府指导价管理。
大型车辆的停车费用为上述标准的两倍。具体而言,小型车辆从晚上9点到次日早上7点,每次停车费用为4元;大型车辆每次则为15元或10元。包月停车的话,小型车在一类区域的月费用为150元,在二类和三类区域分别为120元和90元;大型车在一类区域的月费用为450元,在二类和三类区域分别为300元。
在医院、车站、机场等场所,停车收费标准保持不变,继续按照现行计时收费标准执行。而在中心城区的旅游景点,停车费用则根据停放的具体停车场的收费标准来定。对于中心城区外的旅游景点,小型车的每半小时费用为1元,大型车为2元,且停车时间超过8小时的,按照8小时计费。
商场、娱乐场所、宾馆酒店、写字楼等建筑物配套停车场的停车收费,由市场调节定价。对于因交通事故或违章而被强制拖离现场的车辆,其停放费用将根据其停放的具体停车场的收费标准来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