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车问答问答详情

商事留置权和民事留置权有什么不同

2024-01-24 10:28 发布

商事留置权和民事留置权有什么不同?

商事留置权和民事留置权在主体、成立要件和留置物的归属上存在不同。首先,商事留置权适用于商人之间因双方的商行为而产生的债权,因此其主体即债权人与债务人都必须为商人,而民事留置权无此要求。其次,民事留置权要求债权的发生与债权人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具有牵连关系,而商事留置权一般不作此要求。最后,留置物的归属也有所不同。

民事诉讼案件类型有哪些?

民事诉讼案件类型包括确认之诉、给付之诉和变更之诉。其中,确认之诉指一方当事人请求法院确认其与对方当事人之间争议的民事法律关系是否存在或者存在的具体状态之诉,可以分为肯定确认之诉和否定确认之诉。给付之诉指一方当事人请求法院判令对方当事人履行一定民事义务之诉,根据请求履行的义务是否到期,分为现在给付之诉和将来给付之诉。变更之诉指一方当事人请求法院通过判决,改变或者消灭其与对方当事人之间现存的某种民事法律关系之诉,具体可分为实体法上的变更之诉与程序法上的变更之诉。

民事留置权的成立要件有哪些?

民事留置权的成立要件包括债权的发生与债权人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具有牵连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七条,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债权人可以留置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债权人为留置权人,占有的动产为留置财产。

精彩栏目

限时优惠

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