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伤害的定性:故意伤害是指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通常表现为破坏人体组织的完整如断手指、挖眼睛等和破坏人体器官的正常机能如使人失去听觉、视觉、神经机能失常等。但这些伤害行为必须是非法的,如果是因正当防卫等合法行为而伤害他人身体的,不构成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并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故意伤害罪,其中,已满14周岁未满16周岁的自然人有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死亡行为的,应当负刑事责任;致人轻伤的,则须已满16周岁才能构成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罪的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造成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结果,而希望或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
故意伤害罪和故意杀人罪主要在以下两种情形下不易区分:1、故意伤害致死与故意杀人既遂;2、故意伤害与故意杀人未遂。区分两者的关键是查明行为人犯罪故意的具体内容:如果行为人具有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故意,无论是否造成死亡结果,均应认定为故意杀人罪;如果行为人只具有非法的损害他人健康的故意,则无论是否造成他人死亡的结果,都只能认定为故意伤害罪。此外,应注意以下三种特殊情况的处理:(1)对于突然实施犯罪,行为人故意的内容不确定或者顾他人死伤的,一般可按其实际造成的结果定罪。造成伤害结果的,定故意伤害罪;造成死亡结果的,定故意杀人罪;(2)因打架斗殴致人死亡的,除了明显具有杀人故意的按故意杀人罪论处外,一般可按故意伤害致死定罪;(3)故意伤害与故意杀人之间的界限确实无法分清的案件,一般可本着疑罪从宽的原则处理。
故意伤害(致死)罪与过失致人死亡罪区别的关键在于行为人主观上是否有伤害他人的故意。故意伤害致死,行为人虽然没有杀人的故意却有损害他人健康的故意,死亡结果的发生完全是故意伤害行为引起的;过失致人死亡,行为人不仅无杀人的故意,而且也无损害他人健康的故意,死亡结果的发生完全是过失行为造成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规定,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当发生口角后故意撞车,这被视为一种严重的犯罪行为。具体罪名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和相关法律法规来判断。通常,这类行为可能会被认定为故意伤害、寻衅滋事或危害公共安全等罪行。 故意伤害是指故意通过暴力或其他手段对他人身体造成伤害的行为。在这种情况下,
在撰写交通事故故意伤害鉴定报告时,首要明确的是相关法律条款。依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行为将面临刑罚。若造成重伤,刑期为三年以上十年以下;若致人死亡或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且造成严重残疾,则刑期可能长达十年以上,甚至无期徒刑
在法律的框架下,每个公民都应坚守规则。当暴力行为升级,尤其是团伙打人造成轻微伤害时,其处理方式会因情节不同而有所差异。让我们一起探讨一下具体的情形与法律后果。 法律应对 团伙打人致轻微伤,通常不构成刑事犯罪,根据《治安管理法》的规定,这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