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车问答问答详情

成为被执行人多久后会强制执行

强制执行的时间会根据不同的情况而定。如果当事人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期限为二年,从判决规定的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强制执行的时间一般为三个月,如果有特殊情况,可以向法院院长或副院长申请批准,最多延长至六个月。强制执行需要满足以下条件:申请强制执行的法律文书已经生效,具有可执行的内容,申请强制执行人是法律文书规定的权利人或权利承受人,义务人没有按期履行义务,且属于强制执行法院管辖。需要注意的是,申请执行后,法院会先从立案庭移送到执行局,执行局会进行分案,分到承办法官后,需要先进行初查(如查银行、土地、房产),再给被执行人发执行通知,因此需要一定的时间。如果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可以中止本次执行程序,待被执行人有能力履行时,或有其他财产可供执行时,可以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同时,当事人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必须在法定期限内提出,否则会丧失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生效法律文书的权利。

强制执行中止的情况包括: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承担义务,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以及人民法院认为应当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中止的情形消失后,可以恢复执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或调解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如果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从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如果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则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执行员接到申请执行书或移交执行书后,应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并可以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案件若干期限的规定》,被执行人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一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执结;非诉执行案件一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执结。有特殊情况须延长执行期限的,应当报请本院院长或副院长批准,申请延长执行期限的,应在期限届满前5日内提出。

精彩栏目

限时优惠

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