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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处死刑是枪毙吗

对于判处死刑的执行方式,有枪毙和注射两种方法。具体如下:

1. 枪毙:行刑人员(警察)从死刑犯脑后打一枪,如果一枪打偏了,再补一枪,直至犯人死亡。经过法医确认,犯人已死后,尸体就近火化,不通知家属领回尸体。

2. 注射:犯人被绑在椅子上,由法医向犯人的手臂静脉注射药剂(一般顺序为麻醉剂、肌肉松弛剂和心跳阻滞剂),犯人一般在几分钟内因心跳停止而死亡。经法医确认,通知家属领回尸体,自行火化。

执行死刑的相关规定:

1. 人民法院在交付执行死刑前,应当通知同级人民检察院派员临场监督。

2. 死刑采用枪决或者注射等方法执行。

3. 死刑可以在刑场或者指定的羁押场所内执行。

4. 指挥执行的审判人员,对罪犯应当验明正身,讯问有无遗言、信札,然后交付执行人员执行死刑。在执行前,如果发现可能有错误,应当暂停执行,报请最高人民法院裁定。

5. 执行死刑应当公布,不应示众。

6. 执行死刑后,在场书记员应当写成笔录。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应当将执行死刑情况报告最高人民法院。

7. 执行死刑后,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罪犯家属。

需要注意的是,判处死刑的执行是有严格规定的。如果在执行前发现判决可能有错误、罪犯揭发重大犯罪事实或者有其他重大立功表现、罪犯正在怀孕等情况下,可以停止执行。此外,对于未成年犯罪和审判时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如果死刑缓期执行的原因消失后,必须报请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再签发执行死刑的命令才能执行;由于怀孕等原因停止执行的,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依法改判。

总的来说,死刑的执行方式有枪毙和注射两种,但无论哪种方式,都必须严格遵守相关法律规定,确保执行的公正性和合法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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