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第九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故意污损车牌一次将被扣9分。该法规明确规定了多项交通违法行为的记分标准,其中一项就是驾驶人故意污损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除了这项违规行为外,还包括驾驶7座以上载客汽车超过核定人数50%以上未达到80%、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上违法停车、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驾驶校车以及连续驾驶中型以上载客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等。因此,遵守交通法规,不污损车牌,是每位驾驶人应该做到的基本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