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9月1日起,全面推行小型汽车、货车和中型客车跨省异地检验,申请人可以直接在机动车登记地以外省份直接检验,申领检验合格标志,无需办理委托检验手续:
1、外省市机动车委托本市检验手续:外省市号牌机动车,按常驻地备案受理原则,机动车所有人到备案登记地的社会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和管辖交警支(大)队办理。但大客车、摩托车、延缓报废机动车、右置方向机动车和本市居民购置的外省市号牌机动车不在委托检验之列;
2、外省市居民的车辆按车主在本市的《暂住证》或《居住证》上的地址确认;驻沪单位车辆按注册在本市的《组织机构代码证》上的地址,或按受骋于本市单位的《组织机构代码证》上的地址确认;
3、需提供的材料:地市级以上车辆管理所开具的《委托核发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通知书》,《委托书》自签发之日起有效期为3个月;机动车行驶证,行驶证副页须由委托地车辆管理所加盖委托检验业务专用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单;外省市机动车车主在本市的常驻地证明 [居民身份证和暂住证(居住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
外地车辆因故不能在登记地进行年检的,可以在本地进行年检。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五十四条,除了大型载客汽车和校车之外,其他类型的车辆如果因故不能在登记地检验,机动车所有人可以向车辆所在地的车辆管理所申请检验合格标志。 此外,根据《公安交管部
汽车年检的地理限制已经得到了显著的放宽。自2018年9月起,小型汽车、货车和中型客车的车主们不再受限于车辆注册地,可以享受跨省异地检验的便利。这意味着,只要符合规定条件,您无需再受地域限制,直接在机动车登记地之外的地方完成年检手续,并领取检
对于持有外地车牌的车主而言,本地年检同样可行。从2018年起,一项重大改革让这一过程更为便捷。小型汽车、货车和中型客车的年检不再局限于原登记地,而是实现了全国范围内的跨省异地检验。这意味着车主无需再办理繁琐的委托检验手续,只需在机动车登记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