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累积记分周期(即记分周期)为12个月,满分为12分,从机动车驾驶证初次领取之日起计算。驾驶证清分的两种情况:
一种是被记分却未满12分的,如已处理并缴纳完罚款,驾驶人就会在记分周期届满之时被清分;
另一种是驾驶人持有本市核发的驾驶证,且扣分满了12分,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在15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违法行为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参加为期7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
其中,驾驶人也可通过“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申请以现场教育或现场网络教育的方式参加满分教育。
驾驶证一个记分周期的计算方式是根据扣分的时间来确定的,而非违规行为发生的时间。具体而言,一个记分周期为12个月,从驾照初次领取或最近一个记分周期结束的那一天开始计算。如果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扣分未达到12分并且罚款已经缴纳完毕,那么系统会
驾照分数清零时间的计算方法: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累积记分周期为12个月,从初次领取驾驶证的日期开始计算,每过一个完整的自然年,系统会自动清零一次。例如,初次领取驾驶证的日期为2010年5月x日,那么每年的5月x日零时至次年的5月x日二十四时
驾驶证清分日期是指驾驶证进入下一个记分周期的起止日期。例如,如果取得驾驶证的日期是3月3日,那么到明年3月2日为一个记分周期,下一个记分周期从3月3日开始计算。如果在上一个记分周期内扣了6分,那么在缴纳罚款后,下一个记分周期会清除违章记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