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与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的最新强制性标准,《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 17761—2024)已于2025年9月1日正式实施,成为当前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与使用的唯一法定依据:
新国标对电动自行车的核心技术参数作出明确界定。首先,最高设计车速不得超过25km/h,且在电助动模式下,当车速超过该限值时,电机必须自动停止输出动力,确保车辆始终符合非机动车属性。其次,整车含电池质量上限提升至63kg,为采用更安全、更耐用的铅酸电池提供空间,同时兼顾用户对续航与载重的实际需求。蓄电池标称电压仍限定为不超过48V,从源头控制电气风险。
在动力系统方面,新国标取消了对电动机额定功率的强制上限要求,转而通过整车性能与控制系统进行综合约束,推动技术路线向智能化、高效化演进。同时,不再强制要求所有车型配备脚踏骑行装置,但企业须在产品说明中明确车辆是否具备人力骑行能力,赋予设计更多灵活性,同时确保用户在断电情况下仍可安全推行。
安全性能的升级是本次修订的重点。新国标强化了非金属材料的防火与阻燃标准,明确整车中塑料部件总质量不得超过整车质量的5.5%,显著降低火灾蔓延风险。新增电池组、控制器与限速器的防篡改技术要求,杜绝非法提速、加装电池等行为。车辆须配备车速提示音装置,在启动或加速时发出可识别声响,提升行人预警能力。此外,淋水与涉水性能测试成为必检项目,确保雨天骑行时电气系统稳定可靠。
为强化产品一致性与质量追溯,新国标要求生产企业必须具备完整的质量保证体系,产品铭牌与合格证须标注建议使用年限,并引入北斗定位与动态安全监测功能,实现车辆运行状态的可追溯管理。同时,鼓励安装后视镜,提升骑行视野安全性。所有出厂车辆必须通过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并在车身显著位置标注合规标识,消费者在选购时应重点核对。
对于已购买的非新国标车辆,政策明确不采取强制淘汰措施,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通过以旧换新、补贴激励等方式引导有序更新。但自2025年12月1日起,所有销售的电动自行车必须符合GB 17761—2024标准,任何销售不符合新规车辆的行为将依法处理。消费者应认准合规标识,拒绝改装车辆,共同维护安全、有序的交通环境。
自2025年9月1日起,《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24)正式在全国范围内强制实施,标志着电动自行车行业进入以安全为核心的新阶段。此次新国标在原有基础上全面升级,从整车结构、电池防护、电气系统到使用规范,均提出更高、更明
新国标电动车,是指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18)的电动两轮车辆。该标准自2019年4月15日起正式实施,旨在提升电动自行车的安全性、规范性与实用性,推动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根据新国标规定,合格的电动
《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是由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制定并发布的。该规范的出台,旨在确保电动自行车的安全性能,规范生产和销售市场。通过严格的规范和标准,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为电动自行车行业提供了一个明确的指导框架,确保了产品的质量和安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