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一条规定,驾驶人在驾驶机动车上路前需要对机动车的安全技术性能进行检查,确保安全设施齐全,机件符合技术标准,避免出现安全隐患。
而根据《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2012)的要求,汽车(除无驾驶室的三轮汽车外)应配备三角警告牌,而客车和校车则必须配备车载灭火器。
尽管私家车没有强制要求配备灭火器,但我们仍然建议车主们在车上备一个灭火器以备不时之需。车载灭火器的使用方法如下:
1. 如遇汽车起火,首先要保持镇定,不要惊慌失措,迅速分析情况并做出正确的判断。
2. 拔下保险销,握住喷管,同时拿好喷嘴,站在起火的上风口,避免被火焰烫伤,确保自身安全后对准火焰根部进行灭火。
3. 在灭火过程中,应保持稳定,快速灭火,以防止火势扩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