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同方向行驶时,应使用正确灯光,即交替使用远近光灯不少于2次。
以下是一些关于车辆行驶灯光的相关规定:
1、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没有中心线的道路会车时,相对方向来车150米内不能使用远光灯,而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没有中心线的窄桥、窄路与非机动车会车时也不能使用远光灯。
2、在夜间没有路灯、照明不良或遇到雾、雨、雪、沙尘等低能见度情况下行驶时,同方向行驶的后车与前车近距离行驶时,也不能使用远光灯。
此外,在通过急弯、坡路、拱桥、人行横道或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路口时,应交替使用远近光灯示意。
这些规定都是为了确保驾驶安全,避免对其他车辆和行人造成不必要的干扰或危险。
因此,在行驶过程中,我们应该严格遵守这些规定,使用正确灯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