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窄路、窄桥与非机动车会车时应当使用近光灯。需使用近光灯的情况如下:
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者没有中心线的道路上,夜间会车应当在距相对方向来车150米以外改用近光灯。
晚间超车需在距相对性方位会车150米之外改成近光灯。
晚间在路窄、窄桥,机动车超车时需应用近光灯。
晚间机动车辆在有交通指示灯的交叉口,拐弯时需使用近光灯。
同向行车,与前面的汽车近距离行进时,需使用近光灯。
在光照标准较好的道路上行车,需使用近光灯。
机动车辆在晚上经过急转弯、坡路、石拱桥、人行道或是沒有交通指示灯的街口时,需更替使用远近光灯提示。
夜间驾驶机动车在窄路窄桥会车时,应开启近光灯。这是为了确保会车过程中双方驾驶员都能清晰地看到对方,从而保障行车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八条的规定,当机动车在夜间没有路灯、照明不良或者遇有雾、雨、雪、沙尘、冰雹
夜间驾驶机动车在窄路窄桥会车时,应降低车速,靠右行驶。这是为了确保足够的安全距离,防止车辆发生碰撞。同时,要开启近光灯、示宽灯和尾灯,这些灯光不仅能够照亮前方的道路,还能让其他驾驶员注意到你的存在,从而避免潜在的危险。 此外,如果视线不佳,
夜间通过窄路和窄桥时,应当使用近光灯。这是为了确保行车安全,避免因灯光过强而影响其他驾驶员的视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者没有中心线的道路上,机动车在夜间会车时,应当在距相对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