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公安部105号令)第二条,驾驶人最多可以同时备案3辆非本人名下机动车。用户需先绑定多辆非本人机动车,但同时绑定的非本人机动车不超过3辆(含3辆),历史累计绑定不得超过5个(含5个)不同所有人的机动车。需要注意的是,对于违章,交管12123只能处理备案后的车辆。如果需要处理备案前的违章,需要到交管大队业务处理窗口进行处理,需提供本人驾驶证、身份证和机动车行驶证等原件材料,处理窗口民警会进行人工审核处理。因此,12123最多可以备案3辆机动车,且最多同时绑定3辆非本人名下机动车,历史累计绑定不得超过5个不同所有人的机动车。如果您有其他疑问,可以在交管12123上进行查询或咨询相关专业人士。
根据相关法规,济南市车辆管理部门明确规定,如果机动车被盗抢,车主无法直接办理注销手续。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当机动车被盗抢后,车主应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并持有效身份证明及受案证明等文件,前往车辆所在地的车管所进行备案。 在车管所,工作人员会对
备案机动车绑定不了的原因可能是因为机动车的初始登记信息和您现在的情况不符,或者手机号码不符,例如买车时预留的手机号码与现在的手机号码不同等。请您仔细检查原因并重新绑定。 备案机动车的具体条件如下: 1、仅允许备案个人名下的机动车,且被备案车
在购买了机动车但尚未完成注册登记的情况下,如果需要申请临时行驶车号牌,登记审核岗不会审查以下几项材料: 1. 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2. 机动车的来历证明 3.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 4. 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 这意味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