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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治市出租车计费标准

长治市出租车计费标准即将进行调整,以进一步提升长治市文明形象和营商环境。本次调整将采用阶梯运价,一表打到底的方式,取消空驶费。具体计价标准如下:

白天(6:00至21:00)计价:起步价6元/2公里;2-8公里(含)为1.3元/公里;8-15公里(含)为1.8元/公里;15公里以上为2.4元/公里。

夜间(21:00时至次日6:00)计价:起步价6元/2公里;2-8公里(含)为1.6元/公里;8-15公里(含)为2.2元/公里;15公里以上为2.7元/公里。

过路(桥)费由乘客支付,延时计价为5分钟1公里运价(2.5分钟计0.5公里运价)。

在国家法定节假日,元旦1天(1月1日)、春节3天(农历正月初一、初二、初三)、清明节1天(农历清明节当日)、劳动节1天(5月1日)、端午节1天(农历端午节当日)、中秋节1天(农历中秋节当日)、国庆节3天(10月1日、2日、3日),运价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后最高可上浮20%。同时在特别时段、特殊区域(如举办重大活动)、雨雪等恶劣天气的特别补偿费,受车辆运营成本、客流等因素影响运价也可按相关规定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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