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扣分大全如下:
一、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12分:
1、高速公路倒车、逆行、穿越中央隔离带调头;
2、超速驾驶高于限速50%(新修订条款);
3、酒驾醉驾;
4、事故后逃逸但未构成犯罪;
5、未悬挂、伪造、变造号牌、行驶证、驾驶证或者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的;不按规定安装号牌、故意遮挡污损号牌(新修订条款);
6、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的;
7、驾驶公路客运车辆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
二、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6分:
1、驾驶证被暂扣后继续驾驶;
2、占用应急车道行驶;
3、未按规定避让校车的(新增条款);
4、闯红灯(新修订条款)。
三、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3分:
1、高速公路匝道超车;
2、未按照禁止标线指示行驶;
3、转弯车未让直行车或行人先行;
4、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车未让左转车先行;
5、不按规定道路行驶;
6、超速驾驶但未超过限速50%;
7、未给特殊车辆让行;
8、不按规定超车、逆向行驶。
四、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2分:
1、不系安全带;
2、不按规定车道等待红绿灯;
3、超载小于20%;
4、开车打电话;
5、堵车时乱插队、强占对向车道。
五、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扣1分:
1、未携带行驶证、驾驶证;
2、车辆未张贴年检标、交强险标志;
3、违反规定使用灯光和双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