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济南市的交通管理规定,对于外地车辆在限号方面的规定如下:
在工作日的交通高峰期,即早上7点至9点、下午5点至7点,禁止轻型、微型货车以及悬挂非鲁A、鲁S号牌的外地机动车进入城市快速路、经十路(邢村立交至济南西立交)以及旅游路(港西路至舜耕路)通行。这些城市快速路包括北园高架路、工业北高架路、二环东高架路等多条主要高架道路。
但需要注意的是,悬挂新能源号牌的机动车、轻型多用途货车(如皮卡车)以及正在执行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应急救援货车等不受此限制。这一规定主要是为了缓解济南市中心城区的交通压力,减少交通拥堵,提高道路通行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