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并不是驾驶证记分变为18分。
而是交管部门推出了“学法减分”。
可以通过学习申请扣减分值。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计最高扣减6分。
机动车驾驶人处理完交通违法行为记录后累积记分未满12分,参加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组织的交通安全教育并达到规定要求的,可以申请在机动车驾驶人现有累积记分分值中扣减记分。
机动车驾驶人处理完网上学习考试的,驾驶人应当在申请成功之日起三日内完成学习,学习完成后应当在七个工作日内完成考试,考试合格的,一次减免1分。
整个流程分为四个步骤,分别是网上学习考试申请、网上学习、网上考试、驾驶证减免分。
参加学习考试的内容包括:交通违法行为判断与案例分析;交通事故案例警示教育;道路交通事故自行协商处理、快处快赔相关规定;常见交通标志、标线和交通警察手势辨识;安全行车常识;高速公路驾驶常识;恶劣天气和复杂道路驾驶常识;文明驾驶常识;防御性驾驶知识;其他相关知识。
考试时间为20分钟,每题答题时间最长60秒。系统将随机从题库中抽取20题,题型为判断题、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答对18道题及以上为合格,答错或者超时未答累计3题的,系统自动判定考试不合格并退出考试。考试未通过的,可以在24小时内申请补考,补考以2次为限。
机动车驾驶人的记分提高到18分是对“接受交通安全教育减免交通违法行为记分”改革措施的误读。
减免记分是在机动车驾驶人现有累计记分分值中扣减,不是在处理交通违法时作不记分处理,更不能通过“学法减分”预存分值,不能将“每个记分周期可以减6分”理解为将记分周期内的满分分值提高到了18分。
已完成受理的,点击“前往学习”,通过实人认证后,点击“视频学习”进行学习,顶部区域实时更新学习进度,在学习过程中不定时弹出抓拍人脸界面,比对通过继续学习。
不可以。必须在完成学习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申请参加考试。
随机抓拍时未采集到人像的;人脸识别比对未通过的;实人认证未通过的;从事与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网上学习、考试无关活动情形的。
不可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对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达到12分的,由公安交管部门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人需要按照规定参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学习并接受考试。考试合格的,记分予以清除,发还机动车驾驶证;考试不合格的,继续参加学习和考试。
在收到审核结果后24小时内申请复核。公安交管部门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复核完毕,并告知复核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