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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最新公车配备标准

根据《中央国家机关公务用车编制和配备标准的规定》,公务用车的配置有明确的规定。

第四条指出,部长级干部配备排气量3.0升(含3.0升)以下、价格45万元以内的轿车。副部长级干部使用排气量3.0升(含3.0升)以下、价格35万元以内的轿车。一般公务用车配备排气量2.0升(含2.0升)以下、价格25万元以内的轿车,但客车、越野车等除外。如果确需配备排气量2.0升以上、价格25万元以上车辆,需报国管局审批。

国家最新的公务车配备标准主要涉及不同级别干部的用车配备标准、特定用途车辆的配备标准、新能源车辆的配备标准等。以下是详细介绍:

部长级干部配备排气量3.0升(含3.0升)以下、价格45万元以内的轿车;副部长级干部使用排气量3.0升(含3.0升)以下、价格35万元以内的轿车;一般公务用车配备排气量2.0升(含2.0升)以下、价格25万元以内的轿车(客车、越野车等除外),确需配备排气量2.0升以上、价格25万元以上车辆的,需报国管局审批。
机要通信用车配备价格12万元以内、排气量1.6升(含)以下的轿车或其他小型客车;应急保障用车和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配备价格18万元以内、排气量1.8升(含)以下的轿车或其他小型客车,确因情况特殊,可以适当配备价格25万元以内、排气量3.0升(含)以下的其他小型客车、中型客车或价格45万元以内的大型客车。
特种专业技术用车配备标准由有关部门会同财政部门按照保障工作需要、厉行节约的原则确定。
公务用车配备新能源汽车的,扣除补贴后的价格不得超过以上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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