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11月,金女士在杭州西湖保时捷中心预订了一款价值百万的电动轿跑,预计今年8月底提车。然而,当车辆提前到店后,金女士却希望延迟提车。
金女士表示,她购买的是保时捷钛垦GTS车型,由于生意受挫和资金周转问题,她希望将提车时间推迟至12月31日左右。然而,杭州西湖保时捷中心却坚持要求她按照合同约定时间提车,否则将没收订金并可能提起诉讼。
金女士的丈夫沈先生对此表示不满,他认为保时捷中心在配额时间上存在问题,导致他们的订车计划被打乱。他希望保时捷中心能够体谅他们的难处,给予更多的时间和支持。
杭州西湖保时捷中心销售部王经理回应称,他们无法将车辆保留至年底,因为这不仅会影响资金流,还会对公司的考核产生影响。她表示,他们已经提出了金融贷款分期支付的方案,以帮助金女士解决资金问题。
经过双方协商,最终达成了一致意见,具体内容未透露。此事件引发了人们对汽车销售合同中交付时间、违约责任等问题的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