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二条规定,驾驶7座以上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未达到50%的情况,将被扣3分。具体来说,如果驾驶校车、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或者驾驶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100%以上,将被扣12分;如果驾驶7座以上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50%以上未达到100%,将被扣9分;如果驾驶校车、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到20%,或者驾驶7座以上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未达到50%,或者驾驶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50%以上未达到100%,将被扣6分;如果驾驶校车、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7座以上载客汽车以外的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未达到50%,将被扣3分。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内容仅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的情况,如果您有其他相关问题或疑虑,建议咨询专业人士或当地交通管理部门以获取准确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