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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规”发布:电动车上路、挂牌须知,二轮、三轮、四轮都告诉你

2024-02-20 09:59 发布

电动车、三轮车、四轮车,对于上牌、上路等方面都有所规定。下面将为您详细介绍各地的新规内容:

电动两轮车的新规:

河南鹤壁市将于12月1日正式施行《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主要涉及电动自行车挂牌、戴头盔、禁止加装改装等规定。车主需注意不要违反规定,为电动自行车挂牌后合法上路。

广东深圳市的超标车置换优惠截止至12月31日,车主需抓紧时间参与置换活动,享受以旧换新、折价回购、通讯补贴、送保险、送头盔等优惠。若超期未置换,将无法享受任何补贴。

山东曹县的电动自行车集中登记工作已于11月30日截止,从12月1日开始,电动自行车未悬挂号牌上路、驾驶电动车未佩戴头盔等将面临处罚。

电动三、四轮车的新规:

安徽六安市明确未备案登记的非标三四轮车可使用至2025年9月20日。从2023年1月1日起,这类车辆将禁止上路。

各地对电动车出行愈发重视,主要涉及上牌、改装、淘汰等方面。车主需注意满足以下基础条件:

基础条件一:挂牌、戴头盔上路;

无论新国标车型还是超标电动车,都需要及时为车辆挂牌,佩戴好安全头盔再骑行。

基础条件二:机动车需持证上路;

驾驶电轻摩、电摩、电三轮等机动车上路的,需要考取准驾车型驾驶证,否则会按照无证驾驶或准驾不符处罚。

基础条件三:不得对电动车进行改装、加装;

电动车最常见的改装行为包括拆除限速器装置、解除提示音等,加装行为包括加装挡风被、遮雨篷等。若被交警查到,会责令恢复原样,拒不改正的还会面临罚款、扣留车辆等处罚。

只要满足上述3个条件且遵守交规出行,无论骑乘哪类电动车,都不会受到交警的处罚。如果您还有关于电动车出行的问题,欢迎留言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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