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驾驶人的交通违法行为将根据其严重程度被扣除相应的分数。以下是常见的扣分行为:
1.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一次记12分。
2. 造成致人轻伤以上或者死亡的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一次记12分。
3. 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校车标牌或者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的,一次记12分。
4. 驾驶校车、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百分之二十以上,或者驾驶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百分之百以上的,一次记12分。
5. 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以上的,一次记9分。
6. 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违法停车的,一次记9分。
7. 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或者故意遮挡、污损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一次记9分。
8. 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的,一次记6分。
9. 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驾驶校车的,一次记6分。
10. 连续驾驶中型以上载客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的,一次记6分。
11. 驾驶校车、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到百分之二十,或者驾驶7座以上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百分之二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五十,或者驾驶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百分之五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百的,一次记6分。
12. 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到百分之二十,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二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五十的,一次记6分。
13. 驾驶机动车载运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以及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未按指定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或者未悬挂警示标志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的,一次记6分。
14. 驾驶机动车运载超限的不可解体的物品,未按指定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或者未悬挂警示标志的,一次记6分。
15. 驾驶机动车不按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的,一次记3分。
16. 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或者扣留期间驾驶机动车的,一次记3分。
17. 造成致人轻微伤或者财产损失的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一次记3分。
18. 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违法占用应急车道行驶的,一次记3分。
19. 驾驶机动车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的,一次记3分。
20. 驾驶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不按规定减速、停车、避让行人的,一次记3分。
21. 驾驶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上道路行驶的,一次记3分。
22. 驾驶校车上道路行驶前,未对校车车况是否符合安全技术要求进行检查,或者驾驶存在安全隐患的校车上道路行驶的,一次记3分。
23. 连续驾驶载货汽车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的,一次记3分。
24. 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低于规定最低时速的,一次记1分。
此外,还有其他交通违法行为也会被扣除相应的分数。请注意遵守交通规则,确保安全驾驶。
机动车存在交通违法行为的,一般3~7天可以在交管12123系统上查询到,最迟不超过13个工作日。 查询违章的方式主要包括:到各市各区县交通支大队的办公大厅通过触摸查询终端查询。此外,也可以通过交管12123应用程序或者官方网站进行查询。 根
当交管12123提示“11分可处理违章”时,这意味着当前驾驶证在本记分周期内尚未产生扣分记录,还有11分的可用额度来处理交通违法行为。每个记分周期的满分额度为12分,平台提示的“可处理11分”是在预留1分缓冲空间的基础上,明确当前驾驶证的记
摩托车滑进女婿车后的责任划分,需依据双方的交通违法行为及过错程度,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最终认定。具体而言,若汽车存在未按规定让行、违规停车等过错,或摩托车存在未保持安全距离、超速等行为,均可能根据各自过错比例承担相应责任;若双方均有过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