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x牌照进京政策:
一、关于《河北省优化机动车号牌管理措施》的解读
2022年10月1日起,河北省实施了优化机动车号牌管理措施。
此次调整是继2018年以来第4次对在用车登记注册和转移登记使用原”冀”字头非营运车辆号牌的限制性政策调整。
适用车型包括原冀A、冀B、晋A、鲁B、豫C、湘D、粤E、桂F、琼G等12个省份及北京、天津、河北3个直辖市所有在籍在用且办理了转移登记手续的非营运小微型载客汽车。
本次改革进一步放宽了对原12地及北京、天津、河北3个直辖市非营运小微型载客汽车使用”冀”字头的要求。
即除上述12地外,其余9地在籍在用且已办理转移登记的,均可以使用原车牌号码。
自2020年7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冀X”(含临时号段)小型、微型载客汽车可凭相关证明文件直接申请北京市或天津市、沧州市、保定市、廊坊市、
邢台市内六区(不含定兴县)、雄安新区、辛集市、定州市、高碑店市以及沧县、肃宁县、深州县的行驶证。2021年7月1日后,北京、天津、
河北3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之间异地迁出的小微企业可以持相关证明文件向当地公安交管部门申领临时行驶证,用于驶离迁入地的。
对于跨省迁移至河北省的,仍需按现有规定申领临时行驶证,但不再执行原有限行措施。
对违反规定的驾驶人,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河北省实施办法》《河北省公安厅关于规范全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窗口服务工作的意见》等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各地公安交警部门要严格落实便民利民举措,做好宣传提示工作,加强执法监督,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并及时通过媒体向社会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