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车辆被法院拍卖时,原车牌照并不会随之转让给新车主,而是归属于原车主。尽管是法院强制拍卖,但车辆拍卖仍被视为二手车转让。新车主需要重新申请新的车牌。如果原车主希望保留原号牌,只需在三个月内购买新车,并向车辆管理部门申请保留原号牌。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如果原车主没有向现车主提供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或行驶证,现车主在办理转移登记时需要提交法院出具的协助执行通知书或人民检察院、行政执法部门出具的证明。车辆管理所会公告原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或行驶证作废,并在办理转移登记时补发机动车登记证书。
因此,司法处置的车辆号牌并不归买受人所有,而是归属于原车主。如果原车主希望继续使用原号牌,需要在规定时间内购买新车并申请保留原号牌。车辆管理部门会根据相关规定进行公告,并在办理转移登记时补发机动车登记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