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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三轮车上路新规定

2024-02-20 21:32 发布

根据最新规定,北京电动自行车、三轮车、残疾人机动轮椅等非机动车需经过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领取车牌后方可上路行驶。过渡期为2021年7月12日前购买的违规电动三、四轮车,过渡期截至2023年12月31日。在过渡期内,这些车辆上道路行驶时需遵守相关通行规定,否则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法查处。过渡期后(2024年1月1日起),违规电动三、四轮车将不得上路行驶,不得在道路、广场、停车场等公共场所停放。如果违规上路行驶或停放,执法部门将依法查处。此外,对于没有携带机动车驾驶证的驾驶人,无论其在驾驶过程中是否违法,均不能再继续驾驶车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扣留机动车,并告知驾驶员提供驾驶证。因此,如果您拥有一辆电动自行车、三轮车或残疾人机动轮椅等非机动车,请务必进行登记并遵守相关规定,以免受到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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