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十六条,非运营小微型载客汽车自注册登记之日起超过6年不满15年的车辆需要进行月检。
具体来说,小型、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6年以内每2年需要进行一次安全技术检验,超过6年的则每年检验1次,超过15年的则每6个月检验1次。对于营运载客汽车,5年以内每年需要进行一次安全技术检验,超过5年的则每6个月检验1次。而载货汽车和大型、中型非营运载客汽车10年以内每年需要进行一次检验,超过10年的则每6个月检验1次。此外,摩托车4年以内每2年需要进行一次检验,超过4年的则每年检验1次。拖拉机和其他机动车每年需要进行一次检验。需要注意的是,营运机动车在规定检验期限内经安全技术检验合格后,不再需要重复进行安全技术检验。因此,对于非运营小微型载客汽车而言,超过6年不满15年的车辆需要进行月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