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第三条,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不得有以下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一)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
(二)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
(三)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
(四)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
(五)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
(六)旅游、度假;
(七)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
(八)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
(九)乘坐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如果您的朋友被限制高消费,那么在香港出差时住2星级酒店可能违反了规定。
根据中国法律,失信被执行人被限制高消费行为,这意味着他们不能购买飞机票。如果失信被执行人已经购买了机票,那么在登机时可能会遇到麻烦。航空公司通常会要求出示身份证或其他身份证明来验证乘客的身份和购票信息。因此,使用护照乘坐飞机可能会遇到困难,
根据中国最高人民法院的规定,失信被执行人无法乘坐飞机、高铁等交通工具。这是因为失信被执行人属于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人员,限制其高消费行为可以起到促使他们尽快履行法律义务的效果。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是由最高人民法院根据相关
对于失信人来说,乘坐飞机受到了严格的限制。根据相关规定,失信人被限制高消费,其中就包括不能乘坐飞机。 具体而言,失信人是指在法院判决生效后,未能履行法律义务的人。此类人员通常会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受到一系列限制措施,其中包括限制高消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