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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违停的三种罚单

苏州违停的三种罚单包括:公安交通管理简易程序处罚决定书;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通知书;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强制措施凭证。

其中,公安交通管理简易程序处罚决定书是黄色的,主要用于现场发现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给予罚款、记分处罚;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通知书是红色的,主要用于不需要采取强制措施,但要求交通违法驾驶人到交巡警部门接受处理的凭证;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强制措施凭证是白色的,主要用于对严重交通违法行为需要采取扣留机动车驾驶证、行驶证、扣留机动车、非机动车、收缴物品、检验血液、尿液、拖移机动车的强制措施的凭证。

对于异地违停罚单,应持身份证、驾驶证、行驶证到开违法告知单的交警大队或者机动车登记地交警大队接受处理。必须交罚款,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由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路边违停罚单分为两种情况,交警队发出的违法停车处罚通知单和城管局发出的违法停车处罚通知单。前者用于机动车在城市道路范围内违反车辆停放规定作出的处罚,后者用于机动车在城市非机动车和人行道范围内违反车辆停放规定作出的处罚。一般情况下,通知单上有详细的处理地点和工作时间,在接受处罚时候需要看清楚。接受处罚时,需带上违法停车的机动车行驶证和违法停车驾驶员(或者经办人)的驾驶证。违章停车的处罚统一是不扣分,罚款执行的是50-200元的标准,一般情况下,都是150元的处罚金额。特殊情况下,第一时间赶到交警队或者城管局,找到执法的经办人,主动承认错误,虚心接受处罚,可能会有从轻处罚50元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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