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河南车船税新标准是什么
根据车船税管理规程,河南车船税新标准如下:
二、车船税新标准计算办法
1. 对车辆净吨位尾数在半吨以下的按半吨计算,超过半吨的按1吨计算;
2. 从事运输业务的拖拉机所挂的拖车,均按载重汽车的净吨位的5折计征车船使用税;
3. 机动车挂车,按机动载货汽车税额的7折计征税;
4. 客货两用汽车,载人部分按乘人汽车税额减半征税,载货部分按机动载货汽车税额征税;
5. 不及1吨的小型船只,一律按1吨计算;
6. 拖轮计算标准可按每马力折合净吨位的5折计算。
法律依据:根据《车船税管理规程》第七条纳税人向税务机关申报车船税,税务机关应当受理,并向纳税人开具含有车船信息的完税凭证。第八条税务机关按第七条征收车船税的,应当严格依据车船登记地确定征管范围。依法不需要办理登记的车船,应当依据车船的所有人或管理人所在地确定征管范围。车船登记地或车船所有人或管理人所在地以外的车船税,税务机关不应征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