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对摩托车的行驶有一定的限制。具体来说,天津市禁止摩托车进入外环线以内的区域。外环线以内的市区部分面积相对较小,因此天津市的大部分地区仍然允许骑摩托车,前提是手续必须齐全,以确保畅通无阻。
这一限制措施是基于《天津市公安局关于确定摩托车禁止通行区域的通告(征求意见稿)》而制定的。该通告旨在加强道路交通管理,保障天津市道路交通的有序、安全和畅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天津市的实际情况,确定了摩托车禁止通行的区域。
除了执行任务的军用、警用、消防救援等特种摩托车外,其他摩托车违反通告规定的,将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予以处理。这一规定自通告发布之日起开始施行,有效期为5年。同时废止了2005年12月16日发布的《天津市公安局关于逐步扩大摩托车限行范围的通告》。
需要注意的是,本通告所指的外环线是由外环东路、外环南路、外环西路、外环北路组成的环形道路。摩托车在行驶时应遵守相关交通规则和限制措施,以确保自身和他人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