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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违免罚按车还是按车主

根据《温州市公安局关于推行涉企轻微违规行为“首次不罚”柔性执法的通知》,首违免罚适用对象是非营运的小型客车和微型客车、非机动车、交通参与者。适用条件是在温州市范围内发生的,情节轻微且及时纠正的部分交通违法行为(高速公路交警、铁路公安、综合行政执法局管辖的违法除外)。此举旨在正向激励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营造自觉守法氛围,打造“无违优驾”的良好交通环境。从8月1日起,温州公安交警在全市范围内推行轻微交通违法“首违免罚”柔性执法举措,严格管理道路交通安全秩序的同时,遵循“教育与处罚相结合”、“刚柔相济、人性化执法”的工作原则。

什么是“首违免罚”?

“首违免罚”是指在温州市范围内,对于非营运的小型客车和微型客车、非机动车、交通参与者,发生的轻微交通违法行为,如及时纠正且情节轻微,将不予以处罚。这一政策是根据《温州市公安局关于推行涉企轻微违规行为“首次不罚”柔性执法的通知》制定的,旨在鼓励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营造自觉守法氛围,打造“无违优驾”的良好交通环境。

哪些情况可以享受“首违免罚”政策?

根据《温州市公安局关于推行涉企轻微违规行为“首次不罚”柔性执法的通知》,享受“首违免罚”政策的违法行为必须符合以下条件:在温州市范围内发生,情节轻微且及时纠正,不包括高速公路交警、铁路公安、综合行政执法局管辖的违法行为。换句话说,只有在温州市范围内发生的轻微交通违法行为,才能够享受“首违免罚”政策。

如何实施“首违免罚”政策?

从8月1日起,温州公安交警在全市范围内推行轻微交通违法“首违免罚”柔性执法举措。这意味着,在轻微交通违法行为被查处后,如果符合“首违免罚”政策的条件,将不予以处罚。同时,温州公安交警将遵循“教育与处罚相结合”、“刚柔相济、人性化执法”的工作原则,以更好地管理道路交通安全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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