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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粤a车牌过户政策

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广州车牌号是不支持办理过户业务的,机动车办理转移登记或是注销登记时,过户必须换号,车管所会注销原车牌行驶证,给受让方核发新车牌以及行驶证。

对于自己名下换车的用户,持有原车牌号码三年以上,可以保留车牌号码换车不换号,但需要在注销旧车后半年内购车上牌,半年时间内车主依旧没有使用车牌指标的话,那么该车牌将进入号牌资源库。

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1. 机动车所有人需填写《机动车登记申请表》,并持以下资料向机动车所有人住所所在地的车辆管理所申请注册登记,并交验车辆:
  2. 身份证明
  3. 申请办理注册登记的车辆的标准照片
  4. 机动车来历凭证,但海关监管车辆除外
  5. 国产机动车的整车出厂合格证;进口机动车的进口凭证
  6. 车辆购置税的完税证明或者免税证明

车辆管理所将在受理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按照《机动车登记工作规范》的规定,审核资料,检验车辆。对符合规定的,确定机动车登记编号,建立机动车档案,核发机动车号牌、《机动车行驶证》和《机动车登记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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