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营转非车辆报废年限是多少
营转非车辆的报废年限是8年,也就是说,营运车辆到了8年之后,就可以转为非营运车辆了。需要注意的是,营运载客汽车和非营运载客汽车相互转换时,需要按照营运载客汽车的规定来报废。此外,小、微型出租客运汽车的使用年限也是8年。
二、法律依据
《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第五条对各类机动车的使用年限进行了详细规定,包括了小、微型出租客运汽车、租赁载客汽车、小型教练载客汽车、公交客运汽车、其他小、
微型营运载客汽车、专用校车、大、中型非营运载客汽车、三轮汽车、装用单缸发动机的低速货车、装用多缸发动机的低速货车以及微型载货汽车、危险品运输载货汽车、其他载货汽车(包括半挂牵引车和全挂牵引车)、有载货功能的专项作业车、无载货功能的专项作业车、全挂车、危险品运输半挂车、正三轮摩托车、其他摩托车等。
其中,小、微型出租客运汽车(纯电动汽车除外)和摩托车的使用年限不得低于6年,正三轮摩托车不得低于10年,其他摩托车不得低于11年。
需要注意的是,机动车使用年限的起始日期是按照注册登记日期计算的,但如果自出厂之日起超过2年未办理注册登记手续,则按照出厂日期计算。
而对于非营运小微型载客汽车,无使用年限限制,但行驶60万千米后将引导报废。此外,《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附则中第三十九条规定,网约车行驶60万千米强制报废,行驶里程未达到60万千米但使用年限达到8年的,退出网约车经营。
对于小、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登记为预约出租客运的,按照网约车报废标准报废。网约车营运期间5年以内每年检验1次;超过5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退出网约车营运后6年以内每2年检验1次;超过15年的,每年检验1次。
三、营运车辆报废处理方法
当需要报废营运车辆时,车主可以按照以下步骤进行处理:
1. 车主单位或个人提出报废申请;
2. 单位或个人携报废车辆汽车行车证(或复印件)、交车人本人身份证到市金属回收总公司交车办理《报废汽车回收证明》;
3. 车主凭《报废汽车回收证明》、行车证、车牌照等到市车管所办理户籍注销登记。同时,车管所会给车主开具《机动车注销证明书》,然后车主可以持该证明书去办理养路费、营运费注销固定资产手续。完成这些手续后,报废手续就算完成了。
需要注意的是,机动车报废后,机动车所有人再购车办理新车入户时,可以按规定申请继续使用原机动车号牌号码。
车辆年限的计算主要依据车辆的注册登记之日。若车辆自出厂之日起超过2年未办理注册登记,则其年限将按照出厂日期计算。一般来说,对于9座以下的非营运载客汽车,如轿车、越野车、轻型小客车和轻微型旅行车等,使用年限为15年。当达到报废年限后,若仍需继
关于车辆报废年限的计算,需要根据车辆的类型和用途来确定。对于新车来说,其报废年限与注册登记的时间密切相关。例如,如果在2009年12月完成登记,那么这辆车被视为2009年的车辆;如果在2010年1月1日之后完成登记,则属于2010年的车辆。
机动车报废年限是根据车辆的类型和用途来确定的。对于非营运九座以下(含)的车辆,其报废年限可以延长至15年,但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并且可以申请签注至2099年12月31日。对于客车九座以上的车辆,报废年限为10年,但可以申请延长至10年2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