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型货运汽车载物时,其高度从地面起不得超过4米,宽度不准超出车厢。此外,长度前端不准超出车身,后端不准超出车厢2米,超出部分不准触地。
大型货运汽车挂车和大型拖拉机载物时,其高度从地面起不得超过3米,宽度不准超出车厢,长度前端不准超出车厢,后端不准超出车厢1米。
载质量在1000kg以上的小型货运汽车载物时,其高度从地面起不得超过2.5米,宽度不准超出车厢,长度前端不准超出车身,后端不准超出车厢1米。
载质量不满1000kg的小型货运汽车、小型拖拉机挂车、后三轮摩托车载物时,
其高度从地面起不得超过2米,宽度不准超出车厢,长度前端不准超出车厢,后端不准超出车厢0.5米。
法律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
机动车载物不得超过机动车行驶证上核定的载质量,装载长度、宽度不得超出车厢,并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1.其他载货的机动车载物,高度从地面起不得超过2.5米。
2.重型、中型载货汽车,半挂车载物,高度从地面起不得超过4米,载运集装箱的车辆不得超过4.2米。
3.载客汽车除车身外部的行李架和内置的行李箱外,不得载货。载客汽车行李架载货,从车顶起高度不得超过0.5米,从地面起高度不得超过4米。
4.摩托车载物,高度从地面起不得超过1.5米,长度不得超出车身0.2米。两轮摩托车载物宽度左右各不得超出车把0.15米,轮摩托车载物宽度不得超过车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