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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超标电动车新规

浙江超标电动车新规如下:

对于无牌上路的电摩、电轻摩,由于电动摩托车属于机动车,因此会按照机动车标准进行处理。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5条规定,未悬挂机动车牌照的车辆将被公安机关扣留,驾驶人将被记9分,并处以200元以下的罚款。

浙江省电动自行车牌照的有效期一般是7年,2016年1月1日前上牌的老国标电动自行车,在7年有效期结束后将被视为非标电动自行车,即便悬挂了正规牌照也不能上路骑行。

根据《浙江省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规定,驾驶非标电动自行车上路将被处以300-500元的罚款,拒不改正的将被没收车辆。

不在工信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中的电动三轮车产品以及所有低速四轮电动车,包括违规的老年代步车,都不能合规上牌。这类车辆也属于非标车范畴,虽然不是两轮的,但同样禁止上路。

总的来说,超标电动自行车过渡期结束后,所有车型都需要替换为合规的电动车才能上路。这对老百姓来说是一个好消息,以后可以安心骑着电动车上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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