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包车货车一般被归类为小型或微型面包车。在2014年9月1日,公安部实施了《机动车类型术语和定义》(GA802-2014)行业标准,其中明确规定了部分车型特征符合面包车定义的车辆类型。这些车辆具有平头或短头车身结构,单层地板,发动机中置,且宽高比小于等于0.9,乘坐人数不超过9人,安装了座椅的载客汽车被核定为小型、微型面包车。
面包车根据其座位数可以进一步细分为6~8座型(微客),9~12座型(轻客)以及13座以上型(中型客车)。不同类型的面包车在用途和驾驶要求上也有所不同,例如6~8座型面包车常用于一般载客或运货,只需C1驾驶证即可驾驶;而9~12座型面包车则常被用作学生接送车、旅行车或商务车,需要B1驾驶证方可驾驶。
值得注意的是,面包车并不属于货车或箱货类别。尽管面包车在某些情况下可能被用作货物运输,但其行驶证上注明的车型通常为小型普通客车。此外,面包车根据其车型大小和座位数还可能被划分为二类厢式车。
面包车的称呼来源于其外形类似于面包的形状,这一术语逐渐取代了工具车的叫法。在中国大陆地区,面包车已经成为一种常见的交通工具,广泛应用于各种场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