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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厅级配车标准

法律分析:公务用车的配备标准

根据《中央国家机关公务用车编制和配备标准的规定》,公务用车的配备标准分为三个等级:

1. 部长级干部:配备排气量3.0升(含3.0升)以下、价格45万元以内的轿车。

2. 副部长级干部:使用排气量3.0升(含3.0升)以下、价格35万元以内的轿车。

3. 一般公务用车:配备排气量2.0升(含2.0升)以下、价格25万元以内的轿车(客车、越野车等除外)。如果需要配备排气量2.0升以上、价格25万元以上车辆,需报国管局审批。

以上是关于公务用车的配备标准的法律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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