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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车司机故意绕远路怎么办

2024-02-22 15:51 发布

当发现出租车司机故意绕路时,可以采取以下措施来处理:

1. 当场提出抗议并要求少付费或提前关闭计程器。通常情况下,司机会选择照办。

2. 到达目的地后拒付车费。根据《出租车管理条例》,这是被允许的。然而,这可能会导致与司机发生冲突。

3. 可以通过出租车内或车外的监督电话或所属出租车公司名称来投诉。也可以在网上寻找所在地客运交通管理处的投诉电话、邮箱等,并准备好所需的投诉资料和联系方式,以便后续跟进。

4. 投诉时需要提供相关证据,如出租车内服务司机的姓名、电话等信息。

5. 保留好乘坐出租车的发票,作为投诉时的证据。

6. 记下车牌号,以便核实当时的驾驶人。

7. 投诉一般会在1个月内处理完毕。如果情节复杂,可能需要更长时间。

依据《出租车管理条例》,出租车司机在营运时需要遵守以下规定:

1. 服饰整洁、文明礼貌、服务规范。

2. 遵守交通管理法规。

3. 携带并按照规定放置、张贴营运资格证件和服务监督卡。

4. 在准许停车的路段实行招手停车载客或者停车下客,不得乱停车。

5. 按规定使用标志灯,车内无乘客时应显示空车待租标志,因故暂时不能营运时应显示停运标志。

6. 按照最佳路线行驶,不得故意绕行。

7. 正确使用计价器,不得与乘客议价,不得向乘客索要财物,收款后需要给乘客找零钱时,必须找零钱。

8. 收款后应向乘客开具项目填写齐全并与实收金额相符的专用收费凭证,不得在专用收费凭证上弄虚作假。

9. 满足乘客提出的使用或者不使用车内服务设施的要求。

10. 不得擅自拆除安全防护装置。

11. 保持车辆整洁,牌证齐全、清晰,不得挪用车辆牌证或者对车辆牌证弄虚作假。

12. 遇到计价器损坏、失准、显示不全、无专用收费凭证、标志灯发生故障、车辆号牌污损、不全等情形时,不得营运载客。上述情况在载客过程中发生时,应当立即告知乘客,并与乘客协商解决。

13. 出本市或者夜间去远郊区、县营运,应当按照规定向本单位或者到就近的公安机关、营业站登记。

14. 在出租汽车营业站候客时,应当按序排队、顺序走车,服从调度员的调派,不得欺行霸市或者私自揽客。

15. 乘客遗失在车内的物品,应当及时归还失主或者交有关部门处理,不得私自隐匿。

16. 不得将车辆交予他人驾驶或者驾驶非本单位的出租汽车营运。

17. 不得利用车辆为违法犯罪提供方便,发现违法犯罪嫌疑人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或者本单位报告。

18. 禁止运载违禁和易燃、易爆等物品。

19. 接受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管理机关的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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