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虎门大桥货车限行规定

2024-02-22 17:26 发布

2019年8月16日0时起,虎门大桥莞佛高速虎门大桥段(太平立交至坦尾立交)全天禁止货车及40座以上客车通行,限行结束时间视大桥维修情况而定。限行规定如下:

1、虎门大桥对核定载质量10吨及以上的大货车及准牵引质量10吨及以上的牵引车进行分流管控;运送自来水生产用的液氯运输车辆、为机场、加油(气)站配送成品油料、天然气的运输车辆,以及医用氧运输车辆不受限制。

2、虎门大桥长期超负荷运行,导致悬索桥、辅航道桥东引桥、太平大桥、广济2号桥、大涌桥及深湾桥等6处桥梁段存在不同程度的病害。经综合检测与评估,提出限制货车及40座以上客车通行,以确保桥梁的安全畅通和平稳运行。

货车及40座以上客车绕行线路如下:

1、从珠海、中山方向需往东莞、深圳的车辆,可行驶广珠东线—广珠北线—南沙大桥—广深沿江高速(南行)往东莞、深圳方向,或广龙高速—广深高速往东莞、深圳方向;

2、从珠海、中山方向需往东莞、深圳的车辆,可行驶广珠西线—南二环高速—南沙大桥—广深沿江高速(或广龙高速—广深高速)往东莞、深圳;

3、佛山、顺德方向需往东莞、深圳的车辆,可行驶南二环高速—南沙大桥—广深沿江高速(或广龙高速—广深高速)往东莞、深圳;

4、佛山、顺德方向需往东莞、深圳的车辆,可行驶广明高速—东二环高速—黄埔大桥—广深沿江高速—往东莞、深圳方向。

虎门大桥是连接广州市南沙区与东莞市虎门镇的跨海大桥,位于珠江狮子洋之上,为珠江三角洲地区环线高速公路南部联络线(莞佛高速公路)的组成部分。虎门大桥于1992年10月28日动工建设,1997年6月9日建成通车,1999年4月20日通过竣工验收。虎门大桥东起东莞市太平立交,上跨狮子洋入海口,西至广州市南沙立交;线路全长15.76千米,主桥全长4.6千米;桥面为双向六车道高速公路,设计速度120千米/小时;工程项目总投资额30.2亿元人民币。

2020年5月5日下午,虎门大桥发生异常抖动,全桥路段已实施双向全封闭,禁止通行;5月6日,广东交通集团通报,虎门大桥振动系涡振现象,悬索桥结构安全。截至5月7日,虎门大桥桥面已基本恢复常态,但仍有轻微振动,暂未确定恢复通行的时间,管养单位已准备对桥梁组织大修。5月15日9时,虎门大桥恢复通车。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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