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至6轴货车的载重标准如下:
1. 1轴货车,单轴(每侧单轮胎)载重为7吨,单轴(每侧双轮胎)载重为10吨;
2. 2轴货车(每侧双轮胎)载重为18吨,每少2个轮胎减4吨;
3. 3轴货车(每侧双轮胎)载重为24吨,每少2个轮胎减4吨;
4. 4轴货车载重为35吨;
5. 5轴货车载重为43吨;
6. 6轴货车及以上货车载重为49吨。
货车根据其总质量和车身长度分为重、中、轻、微型货车四种:
1. 重型货车:指汽车总质量在12吨以上,车长6米以上的货车;
2. 中型货车:指汽车总质量大于4.5吨、小于12吨,车长小于6米的货车;
3. 轻型货车:指汽车总质量小于等于4.5吨,车长小于6米的货车;
4. 微型货车:指总质量小于1.8吨,车长小于等于3.5米的货车。
《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三条所称超限运输车辆,是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运输车辆:
1. 车货总高度超过4米;
2. 车货总宽度超过2.55米;
3. 车货总长度超过18.1米;
4. 二轴货车,其车货总质量超过1.8千克;
5. 三轴货车,其车货总质量超过2.5千克;三轴汽车列车,其车货总质量超过2.7千克;
6. 四轴货车,其车货总质量超过3.1千克;四轴汽车列车,其车货总质量超过3.6千克;
7. 五轴汽车列车,其车货总质量超过4.3千克;
8. 六轴及六轴以上汽车列车,其车货总质量超过4.9千克,其中牵引车驱动轴为单轴的,其车货总质量超过4.6千克。
上述标准的认定还应遵守以下要求:
1. 二轴组按照2个轴计算,三轴组按照3个轴计算;
2. 除驱动轴外,二轴组、三轴组以及半挂车和全挂车的车轴每侧轮胎按照双轮胎计算,若每轴每侧轮胎为单轮胎,限定标准减少3000千克,但安装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加宽轮胎的除外;
3. 车辆最大允许总质量不应超过各车轴最大允许轴荷之和;
4. 拖拉机、农用车、低速货车,以行驶证核定的总质量为限定标准;
5. 符合《汽车、挂车及汽车列车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GB1589)规定的冷藏车、汽车列车、安装空气悬架的车辆,以及专用作业车,不认定为超限运输车辆。
不同类型车辆的检验周期因使用性质、承载负荷和运行强度而有显著区别,这是基于安全管理和车辆技术状态的科学设定。对于小型和微型非营运客车,在注册登记后的前6年内,车主无需上线检测,但需每两年申领一次检验合格标志;6年至10年间,仅需在第6年和第
运货的车辆在日常生活中通常被称为货车,也称作卡车,是专为货物运输设计的商用车型。与乘用车不同,这类车辆以承载能力为核心,通过多样化的结构设计,精准匹配不同场景下的物流需求,成为现代商品流通体系中不可或缺的运输力量。 根据载重规模和车身形态,
在机动车分类体系中,第三类机动车是根据车辆的载客规模与载重能力划分的重要等级,主要承担中大型客运与中重型货运任务,是现代交通网络中不可或缺的骨干力量。 第三类机动车涵盖两大核心类型:一是座位数在20座至39座之间的客车,二是载重量超过5吨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