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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粤a车牌过户政策

2024-02-22 21:27 发布

在广州,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车牌号是不允许直接过户的。当机动车进行转移或注销登记时,必须更换新的车牌号。原车牌及行驶证将由车管所注销,同时,新的车牌和行驶证将颁发给受让方。

然而,对于个人名下更换车辆的情况,如果车主已持有原车牌号码三年以上,那么在注销旧车后的半年内购买新车并上牌,可以申请保留原车牌号码,即换车不换号。若在这半年内,车主未使用原车牌指标,该车牌号将进入号牌资源库。

以上规定主要基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登记办法》的相关条款。在进行机动车登记时,车主需填写《机动车登记申请表》,并提交一系列必要的资料,包括身份证明、车辆照片、机动车来历凭证、整车出厂合格证或进口凭证,以及车辆购置税的完税证明或免税证明等。车管所将在受理之日起的三个工作日内,按照相关规定审核资料并检验车辆,对符合条件的车辆进行登记编号,建立档案,并核发机动车号牌、《机动车行驶证》和《机动车登记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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