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豪华小汽车领域,征收消费税的环节主要集中在生产和零售环节。其中,征收范围包括乘用车和中轻型商用车子目中的超豪华车,且不包含增值税。对于超豪华车,在生产(进口)环节按现行税率征收消费税的基础上,在零售环节征收消费税,税率为10%。这意味着,向消费者销售超豪华车的单位和个人将成为超豪华车零售环节的纳税人。
针对超豪华车的零售环节,应纳消费税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等于零售环节销售额乘以零售环节税率。而如果国内汽车生产企业直接销售给消费者的超豪华汽车,则需要按照生产环节税率和零售环节税率之和计算消费税税率。
计算消费税应纳税额的公式为:应纳税额等于销售额乘以(生产环节税率加零售环节税率)。因此,征收豪华小汽车消费税的计算方式比较复杂,需要考虑生产和零售两个环节的税率。